2月13日,环境保护部公布2015年1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其中,内蒙古自治区3件、江苏省2件、福建省2件、广东省1件、四川省1件、陕西省1件、甘肃省1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件。
据介绍,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世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一期30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晒盐池建设占地面积也超出环评批 复;内蒙古庆华集团乌斯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排入晾晒池的废水与环评要求不符。江苏泰州市里华电镀厂,未经环评批复擅自新建一台燃煤热水炉、一条电镀生产 线,一条手工生产线未经同意擅自生产,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运和运行不正常;福建福清市茂源塑胶有限公司,外排废水超标;广州颜乐天纪念中学周边企业大 多数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部分企业未建设或未验收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等。
环保部要求当地环保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执行到位并整改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