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次主要以《纸巾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卫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湿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纸尿裤(片、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为检验依据。
经检验,3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纵向湿抗张强度1个项目,包括广西南宁庞大纸业有限公司的天岚牌抽纸(规格型号190mm×136mm×110抽×330张生产日期2016-07-14)、南宁市万士宝纸业有限公司的启惠抽取式面巾纸(规格型号135mm×180mm420张(3层)生产日期2016-03-20)、柳州迎丽纸业有限公司的纸巾纸(规格型号三层生产日期2016-0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针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有关市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