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老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包装制品》(HJ/T209-2005),新版标准主要变化包括: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
新标准对塑料包装制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降解性能、生物碳含量、印刷、标签和贮存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具体来说,原标准的名称定义为“包装制品”,而随着塑料包装在包装业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新标准拟将名称定为“塑料包装制品”,将范围锁定在塑料包装类别,并对塑料包装制品进行了范围规定:适用于以塑料为主要材料制成的膜、袋及包装容器。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
新标准不再硬性要求“产品原料中回收废料的质量与产品质量的百分比必须大于60%”,改而规定“不可降解类塑料中生物碳含量应大20%”;同时新标准加强鼓励了对生物基塑料和可降解塑料的使用。
三、调整了产品要求
1、可降解类塑料应符合GB/T20197-2006中降解性能的要求;
2、不可降解类塑料中生物碳含量应大于20%,且焚烧时废气中有害物质排放量应符合QB/T4012-2010中5.2.8的要求;
3、产品中四种重金属铅、镉、汞、六价铬及其化合物、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溶剂残留等应符合GB/T10004-2008的要求;
4、聚氯乙烯(PVC)产品中氯乙烯单体含量应符合GB9681的要求,聚苯乙烯产品中苯乙烯单体含量应符合GB9692的要求;
5、产品凹版印刷过程应符合HJ2539-2014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