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投资时报报道了一场九位投资者联合起诉中信信托的官司,却意外披露了河南第二大纸业公司——河南省新乡新亚纸业公司亏损和无法上市的真正原因。这场官司中的原告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核实,新亚纸业亏损和无法上市的真正原因系因环评未达标,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所致。而报道中也提到2013年7月13日新亚纸业一分厂成品纸仓库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636万元也使得该企业经营雪上加霜。在市场不景气、环保压力增大后,该案例也提醒造纸厂和包装厂在新形势下想做大做强必须做好转型升级准备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而降低各项风险。
无法取得承诺收益损失惨重,九位投资者联合起诉中信信托,新亚纸业高管出庭作证
据投资时报9月18日报道,2015年8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组成合议庭,对九位投资者联合起诉中信信托,要求对“中信国元农业基金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国元一号)未能如期退出承担违约责任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九位投资者作为原告方,被告方中信信托及第三人中信银行,共同参与了本次庭审。据悉,此次庭审新亚纸业的董事长宋敬志及其他董事会成员出庭作证。为什么此次事件牵连新亚纸业高管出庭作证呢?
原来,国元一号由中信信托发起,原告的九位投资人于2009年12月17日签署了相关投资合同及认购风险申明书,并转入了认购资金。然而2015年1月26日投资者只取得了本金及少量的收益,与之前承诺的预期收益相距甚远,五年收益缩水近10倍。值得注意的是,国元一号亏损产品的股权投资项目,分别是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永昌飞天淀粉糖有限公司。直到“国元一号”到期日,三个股权投资项目全部未能如期退出,致使投资者损失惨重。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12月2日,中信信托受让新亚纸业600万股,受让价格4.05元/每股,投资金额2430万元,所占股份比例2.59%。中信信托在向投资者披露的文件中称,此次投资将在新亚纸业上市后退出,然而自投资完成后,新亚纸亚一直面临严重亏损,至今未能实现上市计划且大股东已无力进行回购,直至2015年1月15日信托计划到期之时,该笔投资仍无法退出,这亦是致使投资者无法取得承诺收益的主要原因之一。
官司牵出新亚纸业亏损和无法上市的真正原因:环评未达标
报道指出,经原告九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核实,新亚纸业的亏损和无法上市的真正原因系因环评未达标,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所致。2011年08月15日,环境保护部对新亚纸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10万吨APMP杨木化浆技改项目于2008年12月擅自进行试生产,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已满负荷生产为由,责令公司10万吨APMP杨木化浆技改项目停止生产,在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处罚款十万元。
2014年7月10日,河南省环保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豫环罚(2014)第34号,因新亚纸业一分厂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09年擅自建设并于2014年4月1日调试生产,作出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给予罚款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新亚纸业的APMP杨木化浆技改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在设计、建设、施工及生产过程中都必须严格履行环保部门的审批。然而,中信信托在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期间,上述两个项目已经进行生产,且没有取得相应审批,而中信信托却仍然进行了投资,对此,投资者认为中信信托存在调查失职行为。
环评未达标受处罚导致新亚纸业直接损失1亿多元,分厂成品纸仓库重大火灾雪上加霜
另外,在人民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新亚纸业的董事长宋敬志及其他董事会成员出庭作证,证实了此次处罚导致1亿多元直接损失的事实。
不仅如此,2013年7月13日因维修工苗某、刘某等无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违规作业,造成新亚纸亚一分厂成品纸仓库重大火灾事故,经新乡县价格中心鉴定,此次事故造成经济损失2636万元。事后,相关责任人员均被判处刑罚,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新业纸业存在违规使用不具有特种作业资质的人员进行焊接等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对此,投资者表示,在中信信托投资前的尽职调查期间此类问题就已经存在,火灾发生在投资完成后,对于此次问题的处理,中信信托也未尽到管理责任。
对此,中信信托认为其在推介、签约、管理等各环节均严格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过错。而中信银行在法庭答辩中认为,其在信托计划推介过程中严格提示了风险,不存在任何过错,其严格按照托管合同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不存在过错。且中信银行不是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投资者与中信信托的纠纷与其无关。
吨纸环保成本上升挤压造纸厂利润空间,转型升级势在必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需重视
近年来造纸行业产能过剩情况日益突出,利润大幅跳水,环保成本的上升也进一步挤压纸企利润空间。例如我们在河南环保局的官网上就查到,2014年上半年新乡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排污费应缴纳总额高达近108万元。
此外,国家要求到2015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污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也使得企业各项环保费用上升。这项政策的出台直接导致仅污水这一项,造纸厂所面临的吨纸支出就由原来的46元增加至91元,加重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在市场不景气、环保压力增大后,该案例也提醒造纸厂和包装厂在新形势下想做大做强必须做好转型升级准备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而降低各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