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0月21日,记者从重庆市林业局获悉,自深化林改以来,重庆市已累计发放林权证562万户,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到231亿元,占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总额的31%,并发展起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约10万户,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提高了农民收入,为荒山荒坡注入了活力。
10月21日,记者从重庆市林业局获悉,自深化林改以来,重庆市已累计发放林权证562万户,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到231亿元,占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总额的31%,并发展起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约10万户,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提高了农民收入,为荒山荒坡注入了活力。
向荒山要果,向荒山要粮,向荒山要绿,这是我市近几年来林改的总体思路。市林业局局长吴亚表示,集体林权是农村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盘活农村资产,助力“三农”发展的重要资源。正因如此,我市林改一直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内容,进行确权颁证。目前,全市集体林地需确权面积5712万亩,已向农户发放林权证562万户,发放林权证面积5681.50万亩,占确权集体林地面积的99.2%。
按照不同功能区域,我市采取了不一样的确权形式: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两个人均林地面积较大的地区,主要采取“分山到户”的形式落实产权;在渝西等人均林地面积较少的地区,主要采取“分股分利”形式落实产权。
一本小小的林权证,让农民成为了林地的主人,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奉节县甲高镇大坡村村民钱直元告诉记者:“林地集体所有时,没人管理。现在明确到了每一户,大家就有了保护意识。”
产权明晰,唤醒了沉睡许久的森林资源。过去,大坡村的林地基本荒废,附近村民都把林地里的杂乱灌木砍来当柴烧,而获得林权证后,村里统一种起了油橄榄,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林改还激发了社会各界投资林业的热情。市林业局数据显示,我市已建成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462个、家庭林场67家、林业大户9.8万户、森林人家500家,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呈蓬勃发展之势。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已发展林下种植109.2万户,产值49.5亿元,发展林下养殖122.1万户,产值36.5亿元。
建设林产品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林权主体改革完成后,我市在24个区县建立了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其中涪陵、南川等区县成立了林权交易所。目前,在林权交易所已实现林权交易48.7万亩,交易额5.4亿元。
为了确保资本顺利入林,市林业局与多家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签署合作协议,形成多方合作机制。截至今年6月,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到231亿元,占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总额的31%,近几年年均增长20%以上。
林权抵押融资有效促进了森林资源变为资产、资本和资金,增加了林农财产性收入,近几年来农民人均林业收入每年均实现了10%以上增长。下一步,我市将认真探索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建立市级林权流转交易要素市场,促进林业改革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