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8日,安乡县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检修清理时发生安全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9名干部因此被免职。
近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安乡县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承租人叶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禁止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
案件回放:湖南众鑫纸业中毒事件,最终确认致8死1伤
2015年8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众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工人跌落浆池中毒事件。2016年7月26日,常德日报对事件最新进展做了详细报道。
众鑫纸业于2015年6月29日停产休息。8月28日,准备恢复生产,上午组织职工对生产设施进行检查、清理、清洗及维护。
8月28日9时许,制浆工刘某、机修人员熊某与废纸装卸工李某等多人发现了1#浆池内有停产维修时掉入的屋顶旧木板。
10时40分左右,邓某扶梯子,熊某沿池壁下行准备清理池中旧木板过程中晕倒跌入池内并失去行动能力,邓某见状呼救,并伸手拉救熊某时一并掉入池内。
制浆工刘某向四周呼救,废纸工李某和相邻两个车间作业的唐某、陈某、姚某、朱某等人听到呼救后立即跑过来,爬上浆池准备施救,也相继倒入池中。
机修工任某以为事故源于电击,即快速跑去总开关处断电。这时,厂内其他人员均赶到现场,但因情况不明且伤亡已经过大而不敢施救。
10时58分,安乡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2台消防车、11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救援,通过向浆池内打入高压氧,并向池中强制通风,锯开钢管网格等方法向被困人员实施抢救。经过40分钟的紧急救助,先后救出9人,并送至安乡县人民医院抢救。
13时左右,熊某、李某 、唐某、黄某、邓某、朱某、姚某7人先后经医院判明死亡。
22时,将叶某、陈某送往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31日18时05分,陈友良经医院判明死亡。
叶某成为首个因重大责任事故被判处禁止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被告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结合其具有坦白、积极施救等情节,安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介绍,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后,常德市首例重大责任事故案,叶某因此成为常德市首个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职业的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