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9日下午3点多,新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说是苟堂镇某村有人印刷南德调味品和十三香包装袋。
当时正好下起了大雨,副大队长樊向阳立即和民警贾发有等同志冒雨出警。他们首先来到苟堂派出所,沟通情况后,派出所民警与经侦民警一同行动,来到某村杨某家,可是,杨某当时不在家里,但是,杨家大门外垃圾池里堆放得大量王守义十三香包装盒下脚废料,却已经进入民警的视线。
民警们进入杨家作坊内检查,发现大量包装袋面纸和制作模版。正在此时,举报人又反映该村另一个叫刘某的也印刷这种包装袋。民警们赶到刘家调查,果然发现放有印刷包装袋的胶片,查阅账本,上面也有印刷包装袋的记录。
据此,民警们先后传唤刘某、杨某到公安局接受调查。
最后查明:今年2月以来,杨某和刘某在自己家里开办印刷厂,找来本村居民当工人,在没有经过南德调味品公司和十三香公司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先后印刷南德调味品包装袋3.3万余件,印刷十三香包装袋21万余件,预计获利2万余元。
然而,产品尚未出售,即被公安机关查获。案件审结后,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