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应当单独存放,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再次侵染,建立木质包装销售、使用记录,并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核销
未获得标识加施资格的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并要求标识加施企业提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我国木箱包装制品应用方式如下:
(1)大型木包装箱(内装物500kg或以上):主要应用于大型机电设备、仪表、仪表柜包装。
(2)小型木包装箱(内装物500kg以下):主要应用于内燃机等小型机电设备、五金零部件、电子元件、卫生洁具、建筑材料、家用电器、体育用品和食品水果等包
(3)木质底座:应用于大型机电设备及大型罐类容器的底座固定。
(4)木质托盘:应用于缠绕包装的托盘,如化工原料、生活用品、粮食等运输托盘。
(5)木质包装充填辅料:主要应用于包装箱的底托、隔板、支架、固定物、木轴楔等包装结构。
尽管这几年我国木箱包装厂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整体水平相对较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不到1%,而且包装产品质量仍然不高。每年由于包装不善造成产品破损、霉变及好货卖不上好价钱等,给木箱厂造成的损失达百亿元。包装产品质量不高,很重要一方面是无统一而全面的标准包装。
改善木箱包装方法,提高包装质量,减低包装操作的劳动强度,最大限度利用木包装箱的体积,减少包装费用;提高木包装箱的设计效率和设计水平,减少包装的型号;节约包装材料,在保证包装质量条件下,用廉价材料代替昂贵的包装材料,减低包装材料的成本,减少包装用能耗,回收和利用旧包装;提高包装箱的周转次数,防止木包装箱的污染,减少维修费用,减低试验费用;减少标志不清晰的损失,减少标志的人力、工时和费用等。
如果包装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不健全,必定导致包装产品质量低劣,同时使产品包装质量的监督检验无法进行。标准中的技术要求是规定这种产品或包装在生产加工方面所应遵循的工艺条件和卫生条件,它是标准的核心。完善的技术要求是生产和检验产品质量的重要依据。因此,木箱包装标准应严格把关,使包装标准的技术要求趋于合理而健全,提高包装标准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