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加工厂将加工而成的这些再生纸,在外包装上均显著标注有:“100%纯木浆”、“原浆纸100%原浆”、“原木浆”等字样,进行与实际制作成分不相符的虚假宣传(表示),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该分局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工商局资阳分局执法人员检查资阳区长春镇某纸业加工厂时发现,该加工厂涉嫌对加工生产的再生纸的制作成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查实,该加工厂以回收来的废纸为主要原材料,通过高温消毒等工艺后加工成生活用卫生纸。经简单包装之后分别销往常德、长沙及本市一些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