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们只有规限环境这种外围因素,才能给印刷品进行主观的评价,这样才称得上是公平、客观,才能减少因环境造成的争拗,所以标准的照明环境及标准光源是必须的。
印刷品的色差
色差可分为(1)原稿色差:再现原稿的颜色阶调是印刷复制的目的,使印刷品与原稿达到真假难分的程度就是主观评价的最高标准。(2)同批色差:是指同一批产品在同一色相区的同一位置,不同印张之间的色误差。(3)异同批色差:是指同一产品的不同批之间的色误差,如果每批印刷的颜色都略有差异,当它们放在一起时,顾客会感觉这些商品有新旧之分,甚至怀疑它的内在品质是否会像外观一样不稳定,会引起对商品的不信任,自然也就引起生产厂家对印刷厂产品品质的不满。
作为客户和印刷者都希望这个颜色误差的数值最好是零,但由于实际生产中各方面条件所限,完全消除颜色误差是不可能的,只能通过加强各环节的品质管制,使产品的颜色品质差别控制在规定的色差标准以内。颜色公差是指客户所能接受的印刷品与原稿或打稿样张之间的色差。
主观评价
对印刷品颜色品质进行主观评价时是采用目测法,观察者目视印刷品并与原稿或付印稿样对比之后,作出自己的判断,主要考虑是印刷品颜色品质达到什么程度才会被客户接受。
无论在印刷过程中,还是印刷后检查品质时,印刷操作者或品质检查人员应随时凭借自己的感觉和经验,以复制的忠实性和真实感为标准,对印刷产品的颜色品质做出评价。
复制的忠实性是指印刷品对原稿的颜色阶调再现的程度。印刷品是一种复制品,从印前处理到印刷的整个颜色复制过程中,原稿是我们工作的依据,再现原稿的颜色阶调是印刷复制的目的。使印刷品与原稿达到真假难分的程度就是主观评价的最高标准。
当没有原稿作比较时,印刷品的颜色品质便与真实感有关,即要求它符合大多数人的记忆色。一般人对常见物体都有先入为主的习惯,如果印刷品中主体颜色与真实物体颜色不同,这件印刷品就不能称为高品质的复制品。总之,印刷品的颜色品质主观评价准则是复制真实、自然、协调,当然,有时会随客户的意图或产品的用途略有改变。
原稿的定义
在过往的年代,大多数的原稿来自摄影的幻灯片、照片和手绘的彩稿,在分色打稿过程中,如能接近原稿便视为有效的色彩复制。而印刷方面则以客人批核的打稿作为准则,只要能跟到90%一般视为合格。但现今计算机年代原稿的定义更多,比如客人于计算机屏幕或打印出来的稿样看到满意的色彩,他们就认为这是原稿。无论任何类型的原稿,它们所记录或显现的色彩未必可在一般的印刷条件下表现出来,因为每一种色彩复制系统都有它的色域限制。在生产流程中影像摄取者来说实物就是原稿,分色制版者以摄取得来的相片作为原稿,印刷者则以打稿作为跟色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