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安市将编制实施32个水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3个优先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持续实施渭河流域行动方案。积极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区),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情况。坚决取缔“10+3”污染企业,年底前全部予以取缔。
同时,加大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力度。工业聚集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5%、82%,85%的建成区污水应全收集、全处理。
在再生水综合利用方面,工业聚集区要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工业生产、城市杂用以及生态景观等须优先使用再生水。开展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的示范推广,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工业聚集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省考要求,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以上。
在乡村地区,将制定农村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优选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在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开展示范种植。
为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有效进行,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监督、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每季度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及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情况。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