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信函由江苏省国税局统一发出,详细描述了中国的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
这一做法的目的在于提高“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济贡献度”,使跨国公司总部在业务重组和利润分配时更加考虑中国立场,减少跨国公司利用各种手段转移利润,最终让更多的税收和财富能留在中国。
江苏省国税局副局长姜跃生认为,这是按国际惯例,向跨国公司提出建议,透过遵从“规划引领在先、调查调整在后”的原则,可促使跨国公司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
在过去的数十年发展中,江苏曾以国际代工模式取得了利用外资、国际贸易的爆炸式成长,创造了外向型经济的奇迹,但这使得外向型经济中外资企业贡献大,而本土企业实力与本省经济总量不成正比。这也是江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需要“补短板”的领域之一。
外资风险承担与利润分配不匹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从江苏情况来看,多年以来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存在企业职能风险承担与利润分配不一致的格局。
此前南京海关在一次调研中发现,外资在华机构,一个常用的、合理合法的利润转移手段是,企业所需的资金都以高息模式向母公司“借款”。此外,则是通过跨境交易特别是关联交易。
致力于国际税收和反避税研究的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建伟认为,本次江苏国税发布的管理规划,是在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15年10月5日发布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一揽子最终报告及2016年2月提出包容性框架以来,应对BEPS行动计划的原则性要求和落实BEPS行动计划的分类要求的最新体现,代表了中国官方主管税务机关对长期以来中国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中深受影响的有针对性的主要立场。
江苏作为全国第4大省,外资企业占多数
据了解,江苏省是我国纸及纸板产量排名第四位的纸业大省,省内拥有众多大型造纸企业,其中,外资企业占多数。在不久前评出的9家江苏造纸行业“十二五”标杆企业中,有8家是外资背景的企业,分别是:
印尼金光集团旗下的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盛纸业(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芬兰芬欧汇川集团旗下的芬欧汇川(中国)有限公司;
总部位于香港的玖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玖龙纸业(太仓)有限公司;
总部位于香港的理文造纸有限公司旗下的江苏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总部位于香港的中国浩然再循环有限公司旗下的江阴新浩再循环纸业有限公司;
总部位于我国台湾的荣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无锡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除这八家企业外,目前在江苏省投资较大的外资造纸企业还包括日本王子集团旗下的江苏王子制纸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我国台湾的永丰余集团旗下的永丰余造纸(扬州)有限公司和苏州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