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民币始发于1948年12月,从第一套人民币到第五套人民币,所有的人民币纸币上均有印章的影子。也许很多朋友并没有注意印章的存在,但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么多年来我国人民币中的印章多少还是有些变化的。
在第一套人民币中,有一部分券种中的印章印文和今天的人民币并不相同。上图中上两个印章是第一套人民币中的印章,印文应该能看得出是篆字:“总经理章、 副经理章”。而此后的人民币中两个印章中缩写又变成了“行长之章、副行长章”。在第一套人民币中,这两种印章都有使用,有的券票写的是经理章,有的券票写 的是行长章。而从第二套人民币开始到第四套人民币,人民币上的印章均统一为“行长之章、副行长章”的印文。从第五套人民币开始包括所发行的纪念钞均则只有 一枚印章,即“行长之章”。
纸币虽然是使用最广的货币,但是和金银等货币相比,它本身并不具有价值。纸币只是一种货币符号,相当于银行开具的一种凭证,一份合同。既然是凭证合同,就需要有代表信用的印章或者签字。在我国宋代出现的最早使用的纸币上,有“一贯背合同”印章,就是南宋纸币 “会子”用印。
值得一提的是,当今世界所有的纸币,都需要有印章或者签名才算生效,虽然都是印刷上去的,但是这个程序不可缺少。不过,我们常见的西方纸币上都是签名,如美元、加元、英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