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由市大气办统一组织、统一调度,环保、农委、工商、质监、城管、交通等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从严查处各领域各环节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严厉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促进排污者养成良好的环保守法习惯。为确保行动取得切实成效,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将全程督查“大气污染执法年”工作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由“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三项重点工作组成。“治散煤”专项整治行动将针对散煤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由质监、环保、城管执法、工商、交通执法等部门,依据职责从各环节强化监管,通过在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劣质散煤的行为,取缔违法违规的煤炭企业和销售点。“净四气”(燃煤废气、VOCs废气、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专项执法行动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重点,通过开展燃煤设施使用和违法不使用清洁能源专项执法行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小散乱污”企业、工业大院排污专项整治,移动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四个专项,严厉打击污染物超标排放、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不使用清洁能源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降三尘”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点聚焦施工扬尘、道路遗撒致尘、因烧致尘问题,通过开展工地扬尘和渣土运输泄漏遗撒、露天烧烤、露天焚烧三大整治行动,加大源头监管和执法查处力度。
“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共分三个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目前已部署完成。3月21日至11月3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各区集中开展“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专项执法行动,并在此基础上,各区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整治,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关停取缔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企业。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收官督查阶段,市级执法行动牵头部门对各区“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收官督查。
为把环境监管属地职责落到实处,此次行动方案还提出,各区要把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作为推动落实街道、乡镇基层环境监管职责的重要手段,依托现有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优先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环境监管职责具体落实到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力争大部分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在基层发现并解决。
此外,北京市环保局针对本市采暖季特点,于2015年11月1日启动了“大气执法季”行动,截至2016年3月22日,共检查各类企业15687家,处罚环境违法行为 671 起,处罚金额1601.42万元。
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近日发布了《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奖励有关规定(暂行)》(以下简称《举报奖励规定》),《举报奖励规定》将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除有奖举报之外,也欢迎市民继续通过12369环保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环境违法问题,参与环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