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查发现,沙洋弘润建材有限公司、沙洋弘旺建材有限公司、久大(应城)盐矿有限责任公司、久大(应城)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中盐宏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仍存在长期超标排放问题。
去年8月,湖北省决定开展“一园两行业”(工业园区、平板玻璃行业和小火电行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平板玻璃和小火电行业企业立案处罚51次,罚款总金额2530万元。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督促各地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2家平板玻璃企业和6家小火电企业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实行销号管理,确保相关问题逐一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