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出台,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据上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VOCs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上海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车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等12个大类行业中的71个中小类行业,基本覆盖了该市工业VOCs重点排放行业。
西安晚报发表署名长雒的评论文章表示,雾霾天来袭,对民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可谓是方方面面的,雾霾治理工作做得怎么样自然格外受到关注。甚至,空气质量状况也成为了城市形象的重要体现,在城市空气污染指数排行榜上,那些排名靠前的城市,压力山大,不仅脸上无光,还要受到民意的鞭策及来自上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加大雾霾的治理力度,当是各地政府的识时务之举,因此,上海将开征“雾霾费”,不是不能理解。
然而,和治理其他类型的污染一样,治理雾霾也必须做到对症下药。如果只是拿出收费武器,恐怕效果会难以令人满意,也难免有以罚代管的嫌疑。尽管雾霾的成因复杂,不同地方的主要污染源也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在治理上却是有其共性的。显而易见的是,尽管这几年加大了对非法排污工厂的整治力度,但离全面的严格治理尚有距离,比如,前不久华北地区雾霾严重,记者去工厂采访却发现很多工厂的废气处理装置完全闲置,任由浓烟直接排出。而据了解,那些废气处理装置只有等到监管部门来检查时,才会运作起来做做样子。这样的非法排放废气场景,在其他地方绝不鲜见。而在汽车尾气问题上,屡屡爆出的汽车尾气检测作假事件,也让人担忧尾气排放的监管落实情况。
目前,治理雾霾关键是将监管职责真正落实到位。对于非法排放问题,相关法律有相应的处罚和处理标准,如果环保法规的各项条款,能够在执法和监管过程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那么治理雾霾才能走向法治正轨,其治理目标才更加可期。
文章称,上海市征收“雾霾费”,实际上是试图在现有的治理手段之外,另辟一条类似于“价格杠杆”的蹊径。但问题是,法律所规定的监管责任,监管部门是否完全落实,对于环保违法行为,是否做到了有违必究。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就失去了收劝雾霾费”的正当理由。道理很明了,已有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都未能落实,又岂能确保几个部门出台的收费规定就能实现治理效果?
收劝雾霾费”显然没有足够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其实,不只是在治理雾霾问题上,在其他诸多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部门首先应该做的,都是将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落到实处,对监管不力问题及时进行追责,对违法问题绝不姑息。
文章指出,治理雾霾,需要监管模式发生转变,也关联着污染企业的整改升级,更面临着许多利益阻挠。在此种背景下,严格落实依法治污,才能实现系统和长远的治理。就目前而言,开征“雾霾费”并没有解决主要问题,远谈不上是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