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商品和服务成本差别也较大。将教材价格下放省级管理,有利于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教材价格;有利于减少行政成本,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促进出版、发行等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发改委的举措是一项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民生利益的善政。至于一些人对教材价格会因此上涨,导致学生受教育门槛抬高的担心,则无异于杞人之忧。且不说此次改革从一开始就确立了微利的原则,即使一些省份的价格有所微调,影响也是极为微小的。比如一些省份农村中小学生教科书由政府采购免费使用,而在北京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已实现了政府买单。
需要指出的是,教材定价权下放后,各级教育、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担子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活力才能充分迸发,而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无所事事,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管之中。下一步,管理部门更要充分发挥好管理职能,保证定价权的下放能够平稳有序地落地。具体而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教材质量的管理,定价权下放了,教材质量不可以下降,只有加强监督才能避免个别印刷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就以次充好,出现粗制滥造的现象。教育部门则要确保教育补贴政策的延续。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本来就贫困,虽然国家教材定价权下放后,他们的自主定价有了更大的空间,但对于一些较贫困地区来说还是难以承受,对他们的补贴,不但不能少,还应该相应地增加,使国家的好福利更多地向他们倾斜,确保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家庭子女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总之简政放权绝非放任不管,对此各级管理部门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在不打折扣地执行教材定价权下放的同时,对教材的生产和流通一定要辅以相应的监管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这项改革之举收到利国利民的功效,令善政得以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