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下降3%、省千家企业实现节能量400万吨标准煤,同时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力争实现销售收入1000亿元。在2015年度各市节能目标分解表中,万元GDP能耗下降率依次为:朔州、晋城、吕梁分别下降3.2%,晋中、长治、忻州分别下降3%,太原、阳泉分别下降2.8%,大同、运城、阳泉分别下降2.5%。
山西省将通过10项具体措施力争目标实现: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品(装备)和服务企业、实施一批节能改造项目、树立一批能效领跑企业、推广一批节能新技术、发布一批节能新标准、淘汰一批落后高耗能设备、推进甲醇汽车试点、建设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开展工业低碳园区试点、探索节能量交易试点。
与此同时,山西省还将通过建立评价考核制度、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落后用能产品淘汰制度等6大制度;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从项目、产品(装备)、企业、园区四个环节依法推进节能降耗,统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服务业等领域的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