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自2015年至2017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省内优秀印刷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同时对所申请扶持资金的印刷企业基本条件扶持内容、评审程序、项目绩效考评和资金管理等作了规定。
其中:
重点扶持优秀印刷企业:
1.坚持实施绿色印刷,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绿色印刷标准组织生产;
2.积极应用先进技术,努力发展数字印刷、网络印刷、功能印刷、创意印刷、智能印刷等新兴业态;
3.加强企业新产品、新材料研发,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4.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拓展境外市场;
5.积极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履行社会责任,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扶植政策包括:
(一)对被评为“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印刷复制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扶持;
(二)对先行先试、积极开展绿色印刷工作,经总局指定单位审核并通过绿色印刷认证满1年以上,最终产品标明“中国环境标志”图案和“绿色印刷产品”字样的印刷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扶持。
(三)对印刷企业的入选总局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并且已实施的较好项目,给予每个项目一次性不超过15万元的扶持。
(四)印刷企业积极承接境外印刷加工贸易取得较好成效,并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年服务出口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年服务出口额的5%给予扶持,每个企业扶持金额每年一般不超过10万元。
该《办法》将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传统印刷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和型态,加快与新兴印刷业态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竞争力,有助于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