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到大瑶镇南阳村对三家造纸厂进行现场调查。)
2月15日,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凡属举报浏阳河、南川河、捞刀河流域工矿企业污染及禁燃区燃煤污染、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且污染环境等九类情况的,经核实给予最低50元、最高10000元奖励。
(枨冲非法塑料厂拆除现场。)
今天凌晨的行动,就源于该市环保局近日接到的举报,称在大瑶镇南阳村有三家无证非法造纸厂。经查实,三家造纸厂均无任何手续,而且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同时,执法人员发现三个造纸厂都涉嫌偷排或者漏排。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这三家纸厂的生产设施设备,并联合大瑶镇派出所民警将相关涉事人员带走,连夜进行调查。
在此之前不久,浏阳市枨冲镇联合该市环保局,集结镇村及驻镇站所共140余人开展“春雷行动”,对该镇佳和村5个废旧塑料加工窝点实施彻底拆除,并恢复了土地原貌。
( 执法检查。)
“从2月15日公布有奖举报方式到现在,已接到举报线索31件,立案查处12件,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浏阳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有奖举报奖金发放遵偱“核定与发放”分离原则,由"12369"环保服务热线办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核实举报人身份信息,由浏阳市环保局按程序报经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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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范围:
(一)浏阳河、南川河、捞刀河流域工矿企业污染的。
(二)禁燃区燃煤污染的。
(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业生产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未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雨水管道、槽车、灌注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液(含放射性废液),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五)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将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交由无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贮存和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行为;危险废物堆存场所未采取“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
(六)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
(七)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控设施。
(八)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养殖场(户)污染环境的。
(九)违反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
(十)根据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环保领域公众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的通知,其他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