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县公安局、县文化委、县工商局等单位分别结合职能部门,组织学习了《印刷业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增强印刷业经营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全面加强对辖区印刷业、广告业、打字复印店的印刷内容管理进行了说明。
会议要求:所有印刷业、广告业、打字复印店要认真查验印刷打字复印材料内容,严禁印刷非法聚会、游行、示威的横幅、标语、传单、头像、文化衫等印刷复印品;同时各从业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严格落实禁印制度,不得印刷、制作、复印含有反动、淫秽、迷信的内容和国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内容,一旦发现有印刷、打印这些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内容,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