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出最新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国昌天宇集团下属的两家纸业公司唐山国泰纸业有限公司、河北昌泰纸业有限公司及国昌天宇老板彭国昌因拖欠1500万元未给付被列入名单。本月初,国昌天宇集团刚刚遭遇债主堵门事件,如今又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可谓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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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
另外,据法院规定,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包括: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