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有企业不信这个邪,“不相信蛇是冷的”,肆意践踏《环保法》的底线。据中国经济网报道,3月12日,安徽省砀山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并已投入生产。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遭到该公司的暴力抗拒,执法设备被损坏,4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受到环保部的高度重视。
翻看相关法律规定,来看看孰对孰错。《环保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是这条规定所明文禁止的不法行为,该县环保局现场调查取证是依法而为。对此,可以看出,违法者是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
暴力抗法,越走越远。常言道:“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对于守法企业来说,错了就认罚,整改合格后经许可是可以顺利进行生产的,但该企业一错再错,竟然还安排人员向调查组执法人员动粗,损坏调查设备、伤及执法人员身体,属于典型的暴力抗法行为,藐视法律看起来“最牛”,其实“最蠢”,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违法行为必须付出沉重代价。对于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的暴力抗法行为,《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未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国著名法学家弗洛里奥说过“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任务在于维护法的尊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环保暴力抗法案件,砀山奕翔纺织有限公司严重踩踏法律红线,肆意违反《环保法》规定,必将为愚蠢行为付出代价;对该公司的依法处理,将再次实证,新《环保法》维护环保执法环境、推动环境改善的“史上最严”不只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