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3月31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灵溪镇沪山路某印刷厂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厂地上有假冒商标图纸,但厂内经巡查未发现假冒商标印制行为,为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暂时离开。随后,该局立即采取行动,派遣一个中队迅速赶赴现场,对印刷厂进行了仔细检查,在厂房边角隐蔽处查获大量假冒“泸州老窖”酒标。
经查,该印刷厂未经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涉嫌侵犯“泸州老窖”注册商标专项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扣押假冒“泸州老窖”酒标9100张,每张印有12只酒标,共计109200只,印刷机2台,晒版机2台。由于涉案标识件数量较多,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该局当场将此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