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网讯,根据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保部《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具备核发条件的火电行业、造纸行业(2015年列入环统的企业)均应在6月30日前核发排污许可证。
近日,沈阳市环保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为玖龙纸业(沈阳)有限公司发放了我市第一张排污许可证,同天,全市18家火电造纸企业全面通过了排污许可证网上核发,标志着我市火电、造纸2个行业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率先持证排污,7月1日起,火电、造纸2个行业环境管理进入“一证式”监管时代。我市在核发范围内的火电、造纸企业共20家,具备核发条件的18家企业已经于6月30日前完成核发工作,其余2家停产企业,不具备许可证核发条件,未予核发许可证,按照无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污的规定,7月1日起,这2家企业不得无证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