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火电、造纸行业和京津冀试点城市高架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聊城市环保局高度重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制订了聊城市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实施计划,有序推进许可证核发工作。截至6月30日,已全部完成全市41家火电和造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从7月1日起,聊城市将按照环保部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运行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开展自行监测、做好台账记录,按期上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确保按证排污。同时,下半年启动对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许可证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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