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第2页: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2016年度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该报表);
7)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装订在投标正本中);
9)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现更改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2016年度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该报表);
7)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8)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装订在投标正本中);
9)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原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中第17页:评分办法:
技术部分 (25分) |
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其中参数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高一项加1分,加至满分20分。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的,每低一项减3分减 |
现更改为:
技术部分 (25分) |
所投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0分。其中参数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高一项加1分,加至满分20分。参数低于招标文件的,每低一项减3分减至0分。 |
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