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制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对重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有效控制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由于我国各地排污许可证存在许可内容、许可要求、许可规范不统一等问题,国家决定实施新的排污许可管理制度,以此达到环境管理精细化和削减固定污染源排污量、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
据了解,新版排污许可证明确了企业排污行为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同时也划定了环保部门的执法界限。该证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采集企业与排污口的经纬度,对污染源进行精确定位;内容涵盖了企业全部基础信息和排污信息,生产和排污信息具有法律效力;实行全国统一唯一编码,每一本证照从核发到监管被实时监控,满足企业环保管理以及社会、环保部门的监督需求。
按照国务院和环保部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火电、造纸企业的新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年底前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新排污许可制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做到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将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基本依据。
目前,陕西省所有火电、造纸企业已全部通过国家排污许可平台核准,取得了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获得了第二代排污“身份证”,同时这也是排污单位运营期排放污染物的唯一行政许可。下半年,陕西省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和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完成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的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重点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