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裕丰纸业有限公司私挖暗道,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龙洞河,直接影响到下游南盘江水质和万亩桔园的灌溉用水。网友表示,长此以往,纸厂的严重污染势必将影响到华宁县农业的健康发展。
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裕丰纸业有限公司私挖暗道,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龙洞河,直接影响到下游南盘江水质和万亩桔园的灌溉用水。网友表示,长此以往,纸厂的严重污染势必将影响到华宁县农业的健康发展。
接到网友举报后,记者致电玉溪市委宣传部了解情况。据介绍,2013年以来,华宁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17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责令企业强制停止生产1次。3月18日、20日,华宁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排查,虽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和私施暗管的情况,但在龙洞河与厂区山坡上,确有排放过污水的痕迹。
举报要求查处纸厂,责令停产并拆除
实名举报者为华宁县当地居民。据他介绍,裕丰造纸厂占地30多亩,年产10万吨箱板纸、瓦楞纸。近两年来,造纸厂连续排污从未停止,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后果。
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粉尘污染。造纸厂多少年来大烟囱排烟不止;二是地下水污染。目前村子的浅层地下水已经完全不能饮用,不能用于灌溉浇地;三是污水横流导致每年蚊虫成灾,每到春、夏、秋三季成群飞舞,传播疾病;四是虚报产能。裕丰纸业在政府立项为年产10万吨瓦楞纸,箱板纸生产线,实际产能不到立项产能的三分之一,是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
“因各种污染的综合作用,特别是造纸厂流出的大量污水和使用浅层地下水浇地,村里的耕地、树木受到严重损失,现在是耕地减产、树木枯萎。”举报人告诉记者。
举报人称,污水处理成本占造纸厂成本10%以上,而按其日产100吨箱板纸计算,裕丰纸业把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偷排,每天非法排污上千吨,每日为裕丰纸业节省3万元以上,一年获利超一千万以上。违法成本过低使得裕丰纸业有恃无恐,大胆偷排污水获取暴利,县环保局以罚代管负有一定责任。
“目前,我们对此造纸厂偷排污水提取了证据,并进行了录像。强烈要求上级部门对纸厂进行查处,一是立即责令造纸厂马上停产,并进行拆除。二是请有关部门并对我村群众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给予补偿。三是对有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给予处理,对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进行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县环保局:纸厂曾被查17次,强制停产1次
据悉,3月17日,接到玉溪市委宣传部转来的关于裕丰纸业有限公司排污导致周边河流污染的村民反映,华宁县要求立即进行排查,依法依规查处,并做好日常监督。3月18日,华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和宣传部进行专题研究,并带领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排查。
据华宁县委宣传部通报,华宁县裕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瓦楞纸项目于2012年7月17日由华宁县工信局批准立项备案,2014年4月1日经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批复试生产至2014年7月1日,由于生产设备调试运行不正常,2014年8月25日玉溪市场环境保护局批准延期试生产至2015年3月31日,目前该厂处在试生产阶段,未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据统计,2013年以来,县环保局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1人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17次,约谈企业负责人4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次,立案查出环境违法行为2起,处以罚款8万元(罚款上交县财政),提请华宁县政府责令企业强制停止生产1次。
据县委宣传部介绍,2013年12月20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旁的约600m3的蓄水池(兼事故水池)内,生产废水通过软皮管和沟渠直接排入龙洞河,2013年12月23日,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于2014年1月29日做出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3年11月至3月,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监察,发现企业正在生产,直排生产废水,2014年3月11日华宁县政府责令华宁电力公司停止供应该企业生产用电,强制其停止生产。
2014年11月14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龙洞河内私设暗管,将生产用锅炉除尘水排入龙洞河内,环保局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于当日责令其拆除私设暗管,于2015年1月15日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排查情况:确有污水排放痕迹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3月18日、20日,县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未发现私施暗管的情况。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厂区纸渣、原料、锅炉渣堆放不规范;二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有的生产车间溢流出污水,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三是龙洞河与厂区山坡上有排放过污水的痕迹。
据介绍,接下来,县环保局将安排业务精湛的执法人员驻厂进一步排查,对已排查出的问题督促逐一整改,不按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督促企业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尽快投入使用,实时监控企业排污行为;督促企业在试生产期内完成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