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扫描关注
    纸引未来网公众号

    纸引百科-订阅号
  • 纸引未来网纸张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客服QQ
    客服QQ:1708923858
    客服QQ:3620323674
    客服QQ:401369780
    客服电话:020-82025252
  • 020-82025252
  • 查看抖音

    抖音扫码关注

  • 掌上纸引未来

    微信扫码

    纸引百科-手机版首页

    手机版

    纸引百科-纸引行情

    纸引行情

    纸引百科-纸引汇采

    纸引汇采

    纸引百科-智慧熊

    智慧熊

 积分商城 商务中心 |
纸引未来网
快速找货
纸引未来网-智慧熊小程序

纸引行情-小程序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纸业新闻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召开专题座谈会 就电煤长期合作签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7  来源:www.51zywl.com  作者:纸引未来网
核心提示:10月16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推进电煤直购直销、中长期合同签订、建立煤炭迎峰度夏迎峰度冬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企业制度等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迎峰度冬电煤供应保障进行检查落实。连维良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纸引未来网讯:10月16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推进电煤直购直销、中长期合同签订、建立煤炭迎峰度夏迎峰度冬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企业制度等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迎峰度冬电煤供应保障进行检查落实。连维良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16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会同煤炭产运需相关单位,积极引导推动供需双方签订履行中长期合同、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的合作关系,取得了积极成效。实践证明,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稳定市场预期起到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将尽快启动2018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重点推进电煤直购直销,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上下游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质增量,扩大中长期合同签订数量、提升质量,建立科学定价机制;

      三是强化运力保障,多签产运需三方合同;
 
      四是完善平台支撑,建立全国性电煤直接交易平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市场交易环境;

      五是加强信用建设,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信用数据采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会议认为,我国煤炭需求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性、区域性特征,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社会用电量和煤炭需求大幅增加,煤炭供应保障难度较大。探索建立保供稳价社会责任企业制度,对于保障用煤旺季煤炭稳定可靠供应、避免煤价大起大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制定实施相应激励、约束措施,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稳定。
 
  会议指出,2017年以来,在诸多因素叠加作用下,煤炭供需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产运需格局发生明显变化。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统筹做好去产能、保供应、稳价格、促升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的需求。当前煤炭供需总体平稳,特别是随着优质产能进一步释放,市场供应能力不断提升;火电增速下降,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电煤消耗有所减少;铁路运输保障有力,秦皇岛等主要煤炭中转港口库存保持高位;电厂存煤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保障资源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的有利条件不断积累和巩固。
 
  会议强调,迎峰度冬用煤高峰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好各项保供措施,确保今冬明春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要全力保障京津唐重点电厂和东北等重点地区煤炭稳定供应,满足冬季发电和供暖居民生活用煤需求。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加强监测协调,及时发现并解决煤炭供应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继续加大优质产能释放力度,加快核准、核增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项目,及时纠正非正常的停工停产行为,增加有效供给;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采取综合措施,引导更多中间环节资源进入终端消费;加强预期引导,促进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

       最后如果有纸张等求购需要,上纸引未来网
 
关键词: 电煤 发改委 交易



【免责声明】

1、纸引未来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平台网站立场无关。

2、纸引未来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

3、如有侵权请直接与作者联系或书面发函至本公司转达,及时给予删除等处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