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全省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互查的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
一是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建设,运行维护记录是否齐全并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等行为。
二是“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
三是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重点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对“小散乱污”企业,各设区市环保部门需及时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整顿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
一是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重点对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环评或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建设,运行维护记录是否齐全并与实际相符,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等行为。
二是“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重点督查在线监控数据达标情况,检查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行为。
三是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重点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检查,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对“小散乱污”企业,各设区市环保部门需及时提请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整顿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