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环境敏感区域内化工园区、企业
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销
中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组长、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司长罗国三2017年12月28日在北京透露,化工污染是长江主要污染源之一,近年来,重化工企业沿长江“梯度转移”明显,恶意偷排突发水污染风险高。
罗国三强调,通过摸底调查,官方已基本掌握了长江经济带化工企业、化工园区的情况,并明确要求,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销;尚存在的排污口,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缔。其中,湖北宜昌、湖南岳阳、湖南株洲、江西九江、四川泸州均为重点治理城市!
2016年底,中国官方部署开展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也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化工污染向长江中上游转移,加强污染源头治理。
而造纸企业属于化工行业中轻化工分支,其中污水排放一直以来是造纸厂最头疼的问题,也是环保督查中经常被抓住的“命脉”。长江沿岸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销,这里面的造纸厂、包装厂自然逃不了干系。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目前已推出
这三类工厂面临“关搬转”
罗国三说,目前,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化工企业、非法排污口;化工企业布局不尽合理,还有部分企业位于岸线1公里以内;化工企业存在超标排放等;化工园区监管不到位。
罗国三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官方日前拿出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推动化工污染整改。
一是对在环境敏感区域内尚存在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撤销;尚存在的排污口,要在2018年6月底前依法取缔。
二是对存在污水不达标或者超标排放等问题的化工企业,依法责令整改,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顿改造,其中处于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还要搬离、进入合规园区,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依法报请政府责令关闭。
三是对岸线1公里范围内、合法运行的化工企业,要对其风险防控、污染排放达标等情况进行重新评估,确保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鼓励搬离1公里范围或者搬离、进入合规园区。对岸线1公里范围以外,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或者安全和环境风险突出、经评估通过就地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环境要求的,要在2020年底前搬迁改造进入合规园区或者依法关闭退出。
罗国三表示,下一步在加强督查问责,扎实推进化工污染专项整治的同时,官方将研究制定长效监管办法,完善政策措施,始终保持严格监管的高压态势。
环保部门执法手段更加多样化
其实一切并不是没有预兆的,反而是在预料之中,作为重点关照对象,湖南在2018年开年就在长沙召开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会上提出,启动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五大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集中整治等10大重点领域和大通湖、珊珀湖等9大重点片区治理。引导洞庭湖区造纸产能退出。最先开始响应此次化工企业整改的工作。
此外加上刚刚实施的环保税法、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环境保护法案等等目前看来,2018年国内环保督查仍处于高压状态,其他省份后续跟进也是大概率事件。从此次整改中可以发现,环保监管整改的范围已不局限于工厂这个单位,现在就连工业园区也无法幸免了。为了配合淘汰落后产能,环保部门所采取的方式更加的多样化,下有对企业的环保稽查,上有对化工园区的限量监管,化工园区的“保护伞”效应已然失效。今后化工园区自己也将成为环保监管的高压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