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管理人正在监督承包人落实承包期间应付款结算支付、场地清理、危化物处置等工作。
职工债权发放
企业陆续停产,为保障职工权益,让职工安心回家过年,管理人于1月初启动职工债权发放工作。在加班加点完成职工债权调查核对的基础上,管理人对经调查无异议的职工债权进行发放,截止目前已经完成正大、国佳、永利、光明、文博、翔龙、建新、永森等十余家职工债权的发放工作,预计在1月底将完成全部无异议职工债权的发放。
管理人将继续做好剩余未公示职工债权及异议职工债权的调查工作,并尽快完成该部分职工债权的发放工作。
小额债权清偿及回购
因永正系公司所涉资产众多,体量较大,目前造纸版块资产处置尚无实质性进展,预计资产变现仍需较长时间。而永正系公司大多数债权人持有的债权金额较小,为缩短债权清偿期限,推进破产工作整体进程,实现全体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拟定了小额债权提前清偿和回购方案提交债权人委员会讨论,经表决通过,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其中,
提前清偿方案
普通债权金额5万元以下部分100%清偿,在债权人人办理确认手续且其债权经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清偿。
债权回购方案
普通债权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5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00%的比例、5至10万元部分按照45%的比例、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10%的比例进行整体回购。如最终按照未回购状态下1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的平均清偿比例超出15%的,则超出15%的差额部分补充支付回购对价款。
某债权人持有普通债权25万元,则:5万元以下部分回购对价为5万元,5至10万元部分回购对价为(10-5)*45%=2.25万元,10万元以上部分回购对价为(25-10)*10%=1.5万元,则该债权人合计可获得回购对价款为5+2.25+1.5=8.75万元。
如最终未回购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8%,则就超出15%的部分补充支付回购对价款(25-10)*(18%-15%)=0.45万元。
债权回购价款,在债权人签署回购确认手续且其债权经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资产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