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监罚字[2017]第4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益通达纸箱厂危废无标识。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固废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相关规定,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发布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6日行政处罚公示。公示显示,北京益通达纸箱厂因违反《新大气法》相关条例,被罚款1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4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益通达纸箱厂危废无标识。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固废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相关规定,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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