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网讯 为加强绍兴市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与规范经营,切实维护印刷企业平稳有序发展,自今年3月份以来,绍兴支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印刷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排查中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绍兴市袍江上窑村的一家塑料厂涉嫌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绍兴市支队对该线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上窑村进行检查,发现在一家塑料厂内有一台胶印机正在印刷生产中,当事人无法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场所停止印刷生产活动并对印刷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对印刷生产专用工具(印版13块)及印刷品(塑料包装袋1185只)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对印刷经营单据、票据等相关证据进行拍照固定。经发函市局审批处确认该厂未取得印刷资质后,我局依法对该厂进行行政处罚,没收印刷品塑料包装袋1185只、胶印机1台、印刷辊10条、印刷版13块,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5月25日,该厂胶印机及其他专用工具、设备均已入库,该案已进入结案流程。待诉讼期结束后,市支队将对胶印机及专用工具进行评估和司法拍卖程序,拍卖所得上缴国库。
此案是我市查处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没收胶印机及专用工具的第一案,通过对该案的侦查办理,为我市印刷类案件的侦办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市支队将认真总结,进一步加强对印刷企业监管的力度,确保我市印刷业繁荣稳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