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网讯 “如果当初没有法院的积极协调,推动纸厂重整成功,我们这个厂可能早就关门了。”看着厂区内繁忙的生产线,安县纸业公司总经理曹加均感慨万千。就在一年前,这片厂区还是一片荒草丛生、机器锈蚀的景象。
2014年8月,在经历重组自救失败后,拥有15年历史的安县纸业向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原安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一个品牌企业倒下,损伤的不仅是当地经济,还将涉及到数百人的就业和社会稳定。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安州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主动作为,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最终顺利化解了重整中的各种矛盾,并引入有实力的投资方让企业起死回生。
审慎受理
挽救破产企业于既倒
安县纸业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川西北唯一一家有制浆的造纸企业,也是四川省政府规划的八大制浆造纸基地之一。
辉煌的成绩属于过去。2013年初,因产品缺乏竞争力,安县纸业经营开始严重下滑,并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贷款到期无力偿还,债权人纷纷向法院申请查封企业资产。此后,安县纸业曾尝试重组自救,但以失败而告终,企业经营生产进一步恶化。2014年8月,安县纸业向安州区法院提出破产重整。至此,安县纸业累计停产一年,负债5.64亿元。
作为当地一家品牌企业,安县纸业共有员工500多人。如果企业破产,势必会在就业方面造成新的矛盾,进而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牵一发而动全身,法院的每一个决定都显得十分重要。安州区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研讨,一致认为应尽全力积极挽救企业,同时确定由分管副院长牵头督办,选派3名民商事案件审判骨干组成合议庭通力审理,并及时将相关案情与审理进度向党委、政府汇报。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安州区法院通过实地走访企业、职工、属地政府机关,借助征信系统、诉讼平台、工商平台等多种方式调查,认定安县纸业具备重生能力和运营价值,即刻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管理人全面负责债权审核、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等工作,法院实时指导、监督。
府院联动
打破企业停产僵局
破产案件涉及职工安置、信访维稳、环境保护等多方面问题,牵涉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党委政府的支持。全程参与此案审理工作的安州区法院副院长骆志军对此深有体会。
千方百计促成破产企业存续发展,尽力挽回债权人、债务人损失。这是安州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基本思路,而恢复生产则是这万里征程的第一步。
2014年8月21日,管理人正式进场全面接管安县纸业。在法院的指导下,吸纳国家清算师、注册会计师、评估师、高级管理人员等多名专业人才担任管理人辅助人,制定《重整工作方案》《重整期间防火、防盗》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紧张有序推进工作计划,达到现有财产保值的效果。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协调党委、政府、人社、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成立重整工作小组,形成由区委牵头领导,法院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协作机制。
“前后历时两个多月,涉及利益主体300多个,大会小会开了无数个,终于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骆志军说,为尽早恢复企业生产,重整工作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股东会议、债权人会议、职工大会等,向大家讲解破产重整的相关政策,对恢复生产的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得到了大多数债权人的信任和支持,特别是得到了原辅料供应商、供电公司的大力支持,初步稳定了职工队伍,达成了恢复生产的共识。
除此之外,法院批准将中高层职工工资下调30%,对企业重整前职工工资作挂账处理,清理处置废旧物资及闲置资产,集中精力保证充足流动资金全力采购生产必需的竹片,支付电费、运费等,为生产自救各方面工作营造了有利条件。
2014年11月4日,安县纸业复工生产,使即将霉变碳化的1.5万余吨竹片转化为价值2400余万元的浆板产品,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