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5年,英国出台《印花税法》,将印花税推广到北美殖民地,引发一场空前危机,成为十年后北美殖民地的独立革命的序曲。
1754年至1763年的七年战争加重了英国的财政负担,战争结束之时,英国国债规模1.35亿英镑,每年还须为北美的防务支出40万英镑,以防备法国和西班牙的侵扰。因此,从殖民地征税以作为防务费用,自然被提上议事日程。英国出台的第一项税收政策是《1764年税收法》,即《糖税法》,目的是增加财政收入,维持在北美殖民地一万人的驻军。糖税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于是英国继续寻求向殖民地开征新的税种。
在首相格伦维尔的推动下,1765年2月7日,《印花税法》在下院获得通过,于同年11月开始实行。法令规定,殖民地凡报纸、历书、证书、商业票据、印刷品、小册子、广告、文凭、许可证、租约、遗嘱及其他法律文书,都必须加贴面值半个便士至20先令不等的印花,方可生效。印花在英国印制,由专门的代销商在北美发送。为了使北美居民接受该税,格伦维尔特别选择在当地较有地位的人士担任代销商。《印花税法》通过后,在北美和英国国内都引发严重的抗议。
殖民地首先抗议的,倒不是印花税税额沉重,带来了实际危害,而是他们认为英国根本就没有权利向殖民地征收这样一种税收。殖民地抗议者认为,《印花税法》违背了北美人民的自由和权利。根据英国宪法,税收必须得到人民的同意,因而只有民众代表参加的议会,才有征税的权利,而英国议会中并没有殖民地代表。但英国政府坚持认为,殖民地虽然在议会中没有代表,但他们的利益得到了“实质性的代表”,因而英国议会当然有权利向殖民地征税。殖民地根本不认可这种“实质性的代表权”。
北美殖民地不但在征税权的法理上与英国辩论,而且在实际行动中对印花税进行了全面的抵制。
印花代销商受到攻击。康涅狄格的印花代销商英格索尔受到报刊的猛烈批评,被指责为一个为了每年300镑薪俸而出卖家乡的卑鄙邪恶之徒,他的模拟像被群众焚烧,他在去参加一个会议的途中被一群人包围,最后只得同意辞去代销商职务,不再为推行印花税效力。各地都出现了抵制印花税的组织,那些接受代销印花任务的人,没有一个有安宁日子。
1765年10月7日,反《印花税法》大会在纽约召开,经过协商讨论,会议发布题为“关于美洲居民的权利和不满的宣言”的文件,分别递交给英王、议会上院和议会下院。宣言提出,殖民地居民和王国其他臣民一样忠于英王政府,与英国本土居民享有同样的自由和权利,未经他们或他们代表同意不得征税,由于殖民地在英国议会没有代表,故只有殖民地议会才能在北美征税。请愿书还威胁说,殖民地通过购买英国制造品而对英国作出了很大贡献,如果因为这些征税和管理贸易的法令而使他们抵制英国商品,就会给英国带来很大的损失。
1765年11月1日《印花税法》正式生效,北美居民把这一天当成悲悼日,各地钟声长鸣。从英国运来的印花存放在军队要塞或英国战船上,没有人敢于出面销售。所有需要使用印花的活动都告停顿,法院不开庭,船只不离港,报纸不出版。纽约愤怒的群众将代理总督科尔登的马车和模拟像付之一炬,又放火烧毁了纽约市长托马斯·詹姆斯的住宅。与此同时,纽约、波士顿和费城等地的人,相继开展抵制进口英国货物,使英国对北美的出口贸易受到很大损失。
北美殖民地的反抗,在英国国内也引起回应。英国商界和制造业主强烈反对实施《印花税法》,他们意识到,该法可能损害英国和殖民地的贸易,殖民地可能拒付他们所欠英国商人的400万英镑债务。工商界与殖民地驻伦敦的代理人一起,向英国政府施压,各种请愿书纷至沓来。
面对国内外压力,英国议会分别于1765年12月17日、1766年1月14日开会讨论北美局势。尚在病中的威廉·皮特亲赴下院发表演说声讨《印花税法》,与首相格伦维尔发生激烈交锋。最终议会宣布取消《印花税法》,但为了维护英国议会面子,同时制定了《公告法》,强调殖民地必须服从和依赖英王和英国议会,议会过去、现在和未来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制定和管理制约殖民地的法令。
《印花税法》危机以这种妥协的方式结束,美洲获得了实惠,英国保住了面子。但《公告法》并未解决实质问题。英国和北美殖民地围绕征税权的博弈仍在继续,终于引发了十年后的北美独立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