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天下午,王老伯开着一辆拖拉机来到松门东南工业区收购废品,在把满满一车的纸箱、塑料等废品称重、打包装车后,王老伯下意识地点上一根烟,不曾想正巧被巡逻检查的松门派出所民警碰上。
松门派出所民警陆岳雷称:“当时拖拉机边上就有很多纸箱,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因为抽烟非常容易引起火灾,所以我们就及时制止了这个老伯,并把他传唤到我们所里面。”
经过一番教育后,王老伯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松门派出所民警陆岳雷表示:“这个老伯违反了《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因为他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所以我们最终对该老伯进行行政拘留两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消防法》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