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把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列入环保信用“黑名单”,曝光7家纸箱厂
2018年,深圳市光明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持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第三季度,共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73宗,罚款金额1629.5万元。
2016年3月以来,光明区因茅洲河整治列入特别控制区,对于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将实施顶格处罚;同时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一律向社会公开,并列入环保信用“黑名单”,对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还将通报给相关管理部门,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强化执法效果。
第三季度查处的环境违法单位中,有7家纸箱厂给予集中公开曝光,告诫包装行业的各位同仁,承担社会环保责任。
环境违法企业曝光台:
1,高博印刷(深圳)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
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增设工艺及为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案
处罚情况:
罚款贰拾万元
2,深圳市科信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
违反危险废物禁止性规定
处罚情况:
罚款肆万元
3,深圳市华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厂生产案
处罚情况:
(1)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2)罚款贰拾万元
4,深圳市景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厂生产案
处罚情况:
(1)责令立即停止未经环保审批工艺的生产
(2)罚款壹拾万元
5,深圳市裕兴印刷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厂生产案
处罚情况:
(1)责令立即停止未经环保审批工艺的生产
(2)罚款壹拾万元
6,深圳市恒达辉纸品包装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
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设厂生产案
处罚情况:
(1)责令立即停止未经环保审批工艺的生产
(2)罚款壹拾万元
7,深圳市鑫东兴包装有限公司
违法事由:
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情况:
罚款玖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