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泰盛实业股份质押情况
泰盛实业近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3%)质押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个月,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泰盛实业共持有本公司1,280,041,350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01%;本次质押完成后,泰盛实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902,76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0.5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75%。
二、吴丽萍女士股份质押情况
吴丽萍女士近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日期为2018年10月12日,质押股份回购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本次股份质押是对吴丽萍女士原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110,000,000股股票进行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截至本公告日,吴丽萍女士共持有本公司122,414,516股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8%;本次质押完成后,吴丽萍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22,00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99.6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7%。
三、其他情况说明
泰盛实业本次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融资需求,目前泰盛实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