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对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外排的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CODcr和BOD5浓度均超过了规定的排放标准。2017年10月25日,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11月7日,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外排的废水进行现场复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CODcr浓度仍超标。
鉴于该公司收到责令改正决定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废水仍超标外排。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中环日罚字【2018】001号按日连续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二百零八万元。
在上个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通报广东省2017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中山永发纸业有限公司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终极名单:广东9家造纸企业获环保守信奖励,4家被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