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6号夜里,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小市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警电话,某纸箱厂忽然起火,火势壮大,很难控制火情。警方在接到电话后,联合消防官兵一起立即赶往了现场,当时差不多在10点左右,纸箱厂的火势凶猛,人根本无法往前靠,一片火海。
后来经过大约一个多小时的救火行动,火势得到了控制,但是此时纸箱厂被烧的也都差不多了。纸箱厂的厂房损毁严重、里面的货和设备也全都烧得一干二净,经过老板的初步预估,整体损失总价差不多在100多万以上。火扑灭之后,民警对引起火情的源头进行了侦查,发现着火点是从两个不同的位置引起的,而且情况蹊跷,完全有理由怀疑这场大火是人为引起的。
为了进一步确查,警方想调取该纸箱因为显示器和机箱的面积和体重都不小,携带起来比较容易引起怀疑,所以警方怀疑东西可能已经被嫌疑人遗弃了,而且遗弃的位置应该不会离案发现场太远。于是民警展开了以纸箱厂为中心的方圆搜索,最后在离纸箱厂1.5公里的一个河边桥梁上发现了一根鼠标线挂在上面。
这支鼠标线几乎可以让民警断定嫌疑人应该是把显示器和主机丢进了河中。为了证实这一猜想,警方立即对河流进行了打捞,在打捞的第二天下午,主机和显示器都从该河中打捞了出来。主机找到后,民警又赶紧对泡过水的硬盘进行数据恢复,最后成功获取了事发时的监控。
通过对硬盘里录像内容的查看,事发当晚,戴着口罩的嫌疑人翻越栏杆进了院子,径直走进办公室,护院狗亲热地围着他转……。虽然嫌疑人戴了口罩,但企业老板还是认出正是在纸箱厂打过工的李某。据李某交代,他曾在纸箱厂做更夫,工作一段时间后,由于工资问题与企业未达成一致,后来提出辞职,回家后觉得企业亏待自己,怀恨在心,就想着报复。
8月24日深夜,他潜入纸箱厂院内,先是把监控破坏,然后使用打火机打开大挂车的驾驶室点燃座椅,在院子里的一个屋里点燃纸壳后逃跑。
根据法律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