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发生于2月11日6时许,在金华开发区汤溪镇某包装厂附近,突然升起一阵浓烟,伴随着剧烈的火光,整条道路响声震天。
经警方调查,燃放烟花的是包装厂工作人员崔某。崔某称,去年包装厂效益不佳,导致年终奖仅100。
鉴于老家有新年开门燃放烟花爆竹讨彩头的习俗,他便从安徽老家回金华的路上购买了一些烟花爆竹,准备回厂里燃放鞭炮以讨彩头,希望今年能有满意的薪资。
最后,江南公安分局汤溪派出所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崔某处以现金500罚款。民警告知崔某,市区禁燃烟花爆竹,汤溪虽然离市区较远,但同样需要遵守“双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