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393,699股,发行价格为2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5,999,963.68元。
2019年4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将扣除承销费12,000,000.00元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503,999,963.6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以及其他与发行相关的直接费用4,695,393.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304,569.98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下述项目:
二、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拟部分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募投项目概况: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原计划由厦门总部实施,实施地点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工业区二期浦头路9号,项目建设生产线主要用来生产彩色包装箱、彩色包装纸盒及环保纸袋,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2,350万元。
现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客户的实际供货需求,拟变更“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部分募集资金6,000万元投入至公司位于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即拟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亲水路)。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宁夏地处黄河经济带的核心地区,是我国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要一级,也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一个重要节点。由于宁夏地区具有得天独厚优越的地理位置与资源优势、良好的生产条件以及相比内地经济运行成本低廉等特点,吸引了大批食品饮料、奶制品、啤酒等快消品行业的企业巨头在宁夏投资设立生产基地,该地区包装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在宁夏地区实施,可就近为战略合作客户位于宁夏的工厂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供货服务,有效降低用工及物流运输成本,同时紧跟客户扩张步伐,在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三、本次拟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的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可填补公司包装业务生产基地在西北地区的区域空白,完善包装业务的基地布局。同时,公司可运用多年积累成熟的建厂经验、包装生产技术及运营管理经验,在为战略合作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利用服务品牌客户的影响力逐渐辐射宁夏周边地区潜在的包装客户,逐步开拓宁夏及周边地区的客户资源及包装市场,进一步满足公司产业扩张、实现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的需求。
3、除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4、公司“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实施主体宁夏吉宏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施项目已取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8-640381-22-03-013252),并已取得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青环审发[201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