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显示,2019年6月1日对济宁市万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人工监测数据报告中2019年6月1日雨水管网外排口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13mg/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八十三条罚款金额为40万元。
纸引未来网讯8月1日,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公布2019年7月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其中就包括济宁市万泰纸业有限公司,其罚款金额最高,罚款金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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