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对印刷包装企业作出诸多要求,如重点推动印刷行业的VOCs综合整治任务,严格限制包装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鼓励VOCs排放企业错峰生产等。
近60家印包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在《汕头市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中,共有178家企业上榜。经笔者梳理,其中有近60家印刷包装企业,包括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雅图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汕头市柏瑞纸品包装厂等知名企业。具体如下: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鑫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美印务有限公司
广东中兴塑料纸类印刷有限公司
广东东田转印有限公司
汕头市新潮流不干胶有限公司
汕头市强宇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东方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惠业食品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粤艺彩印厂(普通合伙)
汕头市精艺彩印有限公司
汕头市信达彩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英联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市东方纸塑包装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龙湖区通达印刷有限公司
汕头黄金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兴顺印刷包装厂第一分厂
汕头市南锋纸业有限公司
广东骊虹包装有限公司
汕头方大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汕头市凯旋包装有限公司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协隆印刷厂
汕头市伟鹏印刷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利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汕头市合彩印刷有限公司
汕头龙华印务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茂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王世良纸制品工场
汕头市吉祥装璜工艺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捷联电信有限公司
汕头市更新彩印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和联印刷厂
汕头市晟涛印刷有限公司
汕头市联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汕头市佳景印务有限公司
汕头市嘉裕彩印有限公司
汕头市雅图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助成网印厂
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廖氏诚信广告牌制作部
汕头市潮南区和兴印刷厂
汕头市潮南区新一桂印刷厂
汕头市金平区铭虹包装印刷厂
汕头市潮南区两英城发纸品厂
汕头市万邦化妆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粤美印刷厂
汕头市澄海区东泽印刷厂
汕头市紫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钟惠娥纸厂
汕头市泓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汕头市永达印务有限公司
汕头市正盛彩印有限公司
汕头经济特区锦达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佳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海力印务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立方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柏瑞纸品包装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辉亿彩印有限公司
在这近60家重点监管的印刷包装企业之中,还有16家企业是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即列入《广东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6版)》的企业。具体如下: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中兴塑料纸类印刷有限公司
广东东田转印有限公司
汕头市新潮流不干胶有限公司
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东方包装工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惠业食品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汕头市信达彩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市东方纸塑包装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龙湖区通达印刷有限公司
广东骊虹包装有限公司
汕头龙华印务有限公司
汕头市吉祥装璜工艺厂有限公司
汕头市捷联电信有限公司
汕头市辉亿彩印有限公司
实施时限为2019-2020年
该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汕头市VOCs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VOCs防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现役源VOCs比2015年减少1.33万吨,其中,现役工业源VOCs重点工程减排0.34万吨以上。
重点推进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纺织印染、家具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和电子产品制造等重点行业的VOCs综合整治任务。到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汕头市省级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任务;到2020年底前,完成市级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任务。
在附表《汕头市VOCs整治与减排任务表》中,与印刷包装行业相关的主要是工业源VOCs污染防治项目,包括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VOCs整治、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减排调控计划等,实施时限为2019-2020年。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化工医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
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削减替代,将替代方案落实到审批过程中,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的衔接,纳入环境执法管理。市、区(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VOCs排放量大于300公斤/年的新、改、扩建项目,进行总量替代,按照要求填报VOCs指标来源说明。等量削减替代项目减排量需在实现本方案减排目标的基础上落实,列入本方案减排目标1.33万吨的项目减排量不作为等量削减替代量。
新、改、扩建排放VOCs的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配套安装高效收集治理设施。
2、加快“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VOCs整治
综合汕头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中涉VOCs的企业(场所)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辖区内“散乱污”大气污染排放企业清单,依法依规,实施分类处置。
根据汕头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中涉VOCs的企业(场所)情况,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严格落实整治工作。2019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汕头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中涉VOCs的企业(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复查巩固整治成果。
3、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鼓励VOCs排放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加强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在夏秋季等臭氧污染易发时段实施限产或停产的错峰生产,减少含VOCs物料使用和污染排放,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企业要制定强化减排调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
结合汕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将VOCs重点监管企业纳入汕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控清单,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的特殊情况下,依法合规对工业企业提出实施错峰生产的要求。
4、建立完善重点企业台账
重点推进印刷、塑料制造及塑料制品、纺织印染、家具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和电子产品制造等行业VOCs污染防治。
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按照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管系统填报要求,分阶段组织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填报,9月底前完成汕头市VOCs省级重点监管企业、市级重点监管企业、2016年后审批的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及VOCs排放量占工业源排放总量90%以上的工业企业填报。建立完善企业台账,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
5、省级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
按照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要求,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汕头市挥发性有机物省级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任务。通过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实现VOCs综合整治。
落实源头替代。印刷、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等行业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化工行业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
6、市级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
2020年底前,完成汕头市挥发性有机物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根据各重点行业VOCs产生和排放特点,采取源头替代、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推进行业VOCs减排,实现市级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
印刷行业: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润版液、洗车水、涂布液等绿色原辅材料,2019年底前,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规范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的调配和使用环节,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因地制宜采用吸附回收、浓缩燃烧、催化燃烧等有机废气末端治理技术,确保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