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副局长张世国说,前三季度,全省共查处《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五类重点案件794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4件,罚款金额9581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84件;限产、停产案件25件;移送行政拘留386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件。
另外,张世国介绍称,2019年8月20日至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16个检查组,对全省16市开展了2019年第三季度环境综合执法暨企业帮扶行动。本次综合执法行动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采用“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通过不分时段、日夜结合、突击检查和“杀回马枪”等方式,行程7万余公里,对1171个点位开展了开展独立调查。其中,涉及城市黑臭水体41条,贫困村饮用水水源2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涉水信访件18件,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案件597件,化工企业聚集区17个,环境风险源企业76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49家,大气专项企业50家,垃圾焚烧电厂15家,涉ODS企业18家,固体废物专项企业84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30家,违规建设项目63个,土壤重点监管企业29家,其他57个。
执法坚持检查与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对问题较小、能立行立改的,现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一般的环境违法问题,反馈当地立案查处;对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性质恶劣、需由省厅立案查处的,由检查组进行立案查处。本次综合执法行动共对23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占比20.1%。全省共拟罚款3674.5万元,拟移送公安机关11家。其中,省级共对14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拟罚款730万元,各市共对221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拟罚款2944.5万元。
张世国说,本次综合执法行动将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专项内容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各市2019年第三季度群众反映和监控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办结的1492件案件进行电脑摇号,每市均按照40%的比例共随机抽取案件597件。检查发现,597件案件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225件,占比37.7%。其中,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有85件,整改未完成率14.2%,涉及枣庄14件,临沂13件,泰安9件,济宁8件,烟台、潍坊各6件,淄博5件,青岛、日照各4件,济南、东营、威海、德州各3件,聊城2件,滨州、菏泽各1件。在抽取的案件中,各市问题整改完成率如下:滨州98.3%,菏泽97.8%,济南92.5%,青岛92%,聊城91.7%,淄博、潍坊均为89.1%,德州87.5%,东营87%,烟台85%,日照82.6%,济宁80.5%,临沂75.9%,威海75%,泰安65.4%,枣庄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