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有9家企业未抽到样品,其中,停产停业8家、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1家。实际抽取了郑州、新郑、开封、新乡、洛阳、平顶山、安阳、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济源等17个省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条码产品。
据了解,本次抽查依据GB12904-2008《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T14257-2009《商品条码条码符号放置指南》、GB/T18348—2008《商品条码条码符号印制质量的检验》、GB/T12906-2008《中国标准书号条码》及《河南省2019年第2批生产加工环节商品条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商品条码产品的符号等级、译码数据、空白区宽度、Z尺寸、条高、商品代码的有效性、编码唯一性、条码类型、符号位置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9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8批次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符号等级项目。不合格产品批次有郑州宝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河南中智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郑州豫元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河南亚塑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河南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新乡永盛纸箱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河南华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书号条码。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郑州、南阳、新乡、汝州、永城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不合格样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