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示范企业要切实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加强绿色设计创新开发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影响力。每年年底前将绿色设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推荐单位上报(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要加强对示范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跟踪掌握工作进展,做好年度总结评估,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同时,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做好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主动引导本地区、本行业骨干龙头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实践,发挥示范效应,推动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工作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