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引未来网讯 江苏省造纸印刷包装工业总公司曾是全省造纸印刷行业的主管公司和龙头企业,后因产业方向调整,于2006年起停产歇业,被省国资委列入“僵尸企业”清理名单。2019年年末,给企业在南京市中院的帮助下依法完成了破产程序。
省造纸印刷业龙头成“僵尸企业”,破产程序已完成
12月23日下午,江苏省造纸印刷包装工业总公司两名职工代表专程来到南京市法院,将一面印有“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锦旗送到主审法官孙建手中,以表达对南京市法院清产庭在审理造纸公司破产案件中,加强府院联动、协调各方力量、保障职工权益的感激之情。
南京市中院清产庭庭长王静介绍,造纸公司成立于1988年,曾是全省造纸印刷行业的主管公司和龙头企业,后因产业方向调整,于2006年起停产歇业,被省国资委列入“僵尸企业”清理名单。市中院裁定受理造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后,其可供分配的财产主要是4套房产及1套房产税后价款的10%。
本案职工债权涉及12名在册职工和3位离休干部,在册职工中有2人身患重病,离休干部中有2位参加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1位参加过抗美援朝。为切实把职工的权益维护好、生活保障好,清产庭在案件受理后即着手与造纸公司主管部门对接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节日补助和生活费用。
2019年5月,涉案房产网拍成交,造纸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为690余万元。由于涉案房产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如按常规缴纳土地增值税,在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预计职工债权仅能获得不足一半的清偿。为此,南京市中院根据省、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精神,启动与市税务局联合制定的《破产清算程序中税收债权申报与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会同破产管理人积极主动与省、市税务局协调联动,在确保国家税收利益的前提下,土地增值税依法进行了核定征收,国有企业职工债权得到了100%清偿。2019年12月10日,根据破产管理人申请,市中院依法终结了造纸公司的破产程序。
南京市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亮点多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之一,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几年,世界银行连续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报告》,报告的十项一级参评指标中,有“少数投资者保护”“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三项指标与司法紧密相关。其中,“执行合同”指标包括商业纠纷的解决成本、商业纠纷的解决时间和司法程序质量三个方面的二级指标,又被称为“法院竞争力指标”,是评价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方面。
2019年12月30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此次发布会上,南京市中院民二庭庭长薛枫介绍,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陆续推出了营商环境100条、民营经济30条,其中优化营商环境100条中,有15条营商政策由市法院牵头,民营经济30条中,有4条民企政策由市法院牵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市法院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治站位,成立了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委15条营商政策、4项民企政策分别细化为61项、20项具体举措,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贯穿到从立案到审判到执行、从诉调对接到企业破产到信用惩戒的具体环节。
薛枫称,两年来,市法院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产生了大量的特色亮点工作,在依法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助力政府服务“放管服”改革等方面,有的甚至在全省、全国都是数一数二的水平。
其中,南京市法院创新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完善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